可接下來她堅持要去月子中心、從月子中心出來後要請育兒嫂,我無法理解。
她母親、我母親都會過來照顧她坐月子,家裏又有住家保姆負責衛生,她一定要去月子中心。
月子中心二十八天,花了六萬,出月子後育兒嫂一個月七千,這些遠遠超出了同等收入的消費水平,我周圍的同事朋友兩人都是這個收入才會這樣。
但是我們壹有爭執嶽母就說她剛當媽媽沒多久、她在懷孕、妳和她吵架也解決不了,她姐姐就勸我要先給她安全感,最後她這個狀態還是沒有任何改變。
孩子出生,她仍舊是這樣的消費水平,給孩子花錢三四百的小裙子壹買就是兩件,只能穿壹個夏天。
小鞋子三百多一雙、女兒還不會走路就有了四雙鞋。
半歲的時候辦早教辦會員卡花了兩萬、遊泳卡三千,我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告訴她必須要把花銷降下來了。
她很生氣,說我不舍得給女兒花錢。
我說什麽、怎麽樣解釋她都聽不進去。
後來我們冷戰了,岳母勸和,她勉強同意。
我以為她接受了我的觀點,沒想到,女兒要上幼兒園了,我本以為這兩年的積蓄加上之前攢的錢足夠讓女兒上壹個好一些的幼兒園了,沒想到,我攢的這些錢只剩下了十萬!
我不知道她是怎樣在短短三年不到的時間裏花掉了四十多萬。
我提出離婚,她哭了,我說我要冷靜冷靜。
她回了娘家。回憶過去我們一起生活的這幾年真的很累。
特別累,不光是身體累,心也很累。
她懷孕的時候特別敏感,我媽聽說別人知道的肚子裏孩子的性別,吃飯的時候順嘴就問她知不知道,她當場摔了碗,哭著跑出去,大半夜的讓我爸媽回老家。
我當時因為她懷孕、我爸媽也勸我,只好帶我爸媽去賓館開了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