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醫保卡外借:
屬於違法行為,家人也不行
醫保卡借給別人使用,實際上相當於騙保。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因為醫保統籌基金裏的錢是廣大參保人的錢,妳把卡借給沒有醫保的人使用,說白了是在騙取醫療保障金。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背負刑事責任。
我們知道,投保前需要健康告知,如果妳的醫保卡曾經借給他人使用,留下了醫療記錄,保險公司會預設這是妳的過往病史。
雖說每家保險公司的核保策略不同,但為了降低風險,避免理賠糾紛,部分保險公司可能會出現拒保。
已經投保的,也可能遭遇拒賠。在申請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再壹次對過往病史進行核查,
如果不湊巧發現妳的醫保卡裏有相關病史記錄,會認為妳沒有如實告知病情,對後續的理賠產生不利影響。
五
房產證:
最好不要外借
借不動產權證的情況有多種,可能是朋友想要拿去註冊壹個公司,或者是租戶說借來申請住房補貼等。但以下風險請壹定註意防範。
風險壹:被借去抵押貸款
還是那句話,防人之心不可無。如果妳的不動產權證被借去抵押貸款,而相關人員到期又沒有還上貸款,那妳就要負連帶賠償的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他到期沒有還上貸款,銀行將有權對抵押物作出處理,或進行拍賣、轉讓等,以此獲得的款項作為償還借款人所借款目。
風險二: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調包
現在的造假技術很高,千萬別高估自己的鑒別能力,況且大部分人對借出去再還回來的東西並不設防。
借房產證,尤其是借原件,千萬要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