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淪於別人的過錯中,再也顧不上感受生活,是對自己的最大懲罰。
記人恩,忘人過,心寬路自通
古人說,「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記性」太好的人,往往活得很痛苦,他們對別人的傷害和過失,總是歷歷在目,如鯁在喉。
因此,他們處處受限,一遇到不順心,便覺得所有人都把自己當成眼中釘。
有人說,「100-1=0。」
即使做了一百件好事,也會「毀」於一次過失,這就是我們對人的偏見。
面對別人的好意,我們習慣於熟視無睹;面對別人的過錯,則當成一生難以抹去的汙點。
這何嘗不是一種小肚雞腸,一種不公。
人與人之間的芥蒂,大多因為緊揪雞毛蒜皮的過失不放,怨恨滾成大雪球,才隔膜如仇人。
友誼也好,感情也罷,不可能毫無瑕疵,忘記曾經的懷疑與指責,關系才能再次穩固。
人心是相互的,單單漠視人的好處,獨獨記恨人的錯誤,得寸進尺,會把人緣弄得越來越差。
人生很貴,善忘的都是高人;多一些糊塗,少一些挑剔,凡事不計較得太清,未來的路才會越走越寬。
《菜根譚》有言,「不責人小過,不發人隱私,不念人舊惡,三者可以養德,亦可以遠害。」
放不下別人的錯,遲早會管不住嘴,管不住行,結下更多的怨。
放下別人的錯,餵大格局,才不會鼠目寸光。
所謂,靜水流深。為人大度,便能活得像大海那般深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