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大樹要分丫,大家要分家。
當兒女長大、結婚了,就是另外一戶人家了。父母去兒女家,類似於走親戚,做家務,就是幫忙,而不是應該如此這般。
「眾口難調」,老人做再多的家務活,也不會讓兒女滿意。最好是各自管好吃喝,住在自己的小窩裏。
真正心疼你的兒女,會搶著做家務活,會讓你歇息,而不是指手畫腳,把你當保姆、丫鬟。
第二,不幫兒女做出重大決策,人生要自己去把握。
俗話說:「五十不建房,六十不栽樹。」
也就是說,父母到了五十歲之後,關於建房安家之類的事情,不要去管了,這是晚輩的事情;種樹的話,身體吃不消,不要蠻幹。
雖然說,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但是你幹不動了,就只能「認輸」。
能在中年的時候,管好兒女的學習,關照兒女的婚姻和工作,就已經到位了。
送一程、扶上馬之後,前方路漫漫,兒女自己去把握。
我的表妹,結婚之後,和丈夫合不來,常常鬧離婚。表妹的母親說:「過不下去,就算了,回娘家吧。」
表妹帶著孩子回到娘家,反而引起了夫妻之間更大的矛盾,真是騎虎難下。
婚姻大事、事業發展、定居、孫輩的學習和擇業,老人只能過問,不能決定。
把決策權交給兒女,自己輕松了,兒女不會怨恨父母的「格局太小」。
有人說:「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是歸根結底是你們的。」
兒女會看到更遠的未來,你不能看到,因此你不要去把握兒女的後半生,放手才是真愛。
第三,不幫兒女承擔所有債務,守護好手裏的錢,別不留後路。
我們常常說:「父債子還。」
都是一家人,你的錢就是我的錢,父母欠了什麽,兒女要管一管。
那麽反過來說,父母是否需要承擔兒女的債務呢?應該一分為二來看。
兒女要發展事業,父母應該支持一把;
兒女做壞事,欠下了賭債、人情債,留下了罰款等,要冷漠一些,別管;
兒女創業失敗了,欠了很多錢,父母要管,但是不能全部承擔,盡力而為就好了。
我的一個表弟小李,住在城郊,貸款買了小車。
小李的父母承擔了還貸的事情,小李不感恩,還認為父母沒有本事,應該這樣做。
早晨,小李開車外出吃早餐,父母挑著籮筐,走路去賣菜。
兩代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父母的做法,助長了兒女的「囂張」。
人老了,不要一直指望兒女養老,要留一些錢,以備不時之需。兒女對你的反哺是非常有限的。